
广大农民朋友们:
粮食是国家战略资源,是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提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守护耕地,留与子孙耕;种好双季稻,端稳粮食饭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要保障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种植面积。我镇耕地绝大部分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范畴,卫星盯、专人巡、处罚重,接下来,各级对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会越来越严。
哪些事不能做?
1、耕地“非农化”。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非法取沙取土及从事非农建设等。
2、耕地“非粮化”。违规占用耕地从事花卉苗木草皮等林果业种植、挖塘养鱼等。
3、耕地抛荒撂荒。从集体承包的地块弃耕弃种两年(含)以上且拒不耕种,不配合村级开展土地流转。
做了会承担什么后果?
1、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违者应承担限期改正并缴纳罚款法律责任,罚款额度为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
2、对已弃耕弃种两年(含)以上且拒不耕种或未开展土地流转的承包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收回其土地经营权,并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还会停发该地块惠农补贴。
最新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重点提出“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这一目标,时隔九年后,再次提出要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愿意种植双季稻的,可享受早稻集中育秧、双季稻耕地地力、大户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等补贴。今年,在国家补贴政策之外,我镇对种植早稻的大户,种植100亩以上的再奖补3000元/户,种植200亩以上的奖补6000元/户,种植300亩以上的奖补10000元/户。
广大农民朋友们,一年之计在于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不误农时抢抓春耕备耕,积极配合支村两委流转土地、保护耕地,做好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的储备,大力开展双季稻种植生产,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和“爱国粮”,确保饭碗任何时候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责编:秦豪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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